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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朝科举“老榜”:让屡试不第者成为“公务员”
来源:《文史天地》 | 2012-01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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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宋朝是科举制度的重要发展时期。虽然录取的名额比前代大大增加,但毕竟僧多粥少,屡试落第、五六十岁还在为功名奔波的仍大有人在。考虑到这些读书人“易农而学,应书躬策至于历年且老而无所成”,皇帝特许在正榜之外,另发一榜恩赐其功名“与微官使之沾禄而后归”,因老人居多,此榜即被戏称为“老榜”。而榜上有名、以特恩获得功名的老年士子们就是老榜官。

 

    宋朝老榜始于太祖开宝三年(970),经由科举录取进士张拱等八人后,又额外录取进士、诸科十五举以上未及第人司马浦等一百零六人。老榜录取有着严格的年龄限制,优待对象主要为五六十岁的老年士子:仁宗时曾规定“进士五举年五十、诸科七举及六举终场年六十,淳化以前尝应举及经先朝御试者,不以举数,令贡院别具名以闻”。虽然后来各朝应举数屡有变更,但年龄条件基本不变。

 

    那时,名登“老榜”并非易事。宋朝规定:达到“四举”、“五举”、“六举”乃至更多举的老年士子才有资格入选。宋朝确立了三年一轮的三级考试制度,先由各州举行取解试,合格者参加礼部举行的省试,通过后再参加皇帝主持的殿试。与人们所熟知的明清举人不同,宋朝举人不过是通过州县考试后获准参加省试者的一种临时身份,这些人如果没能通过省、殿试,下次应举仍然需要从州县取解试开始。因此,“四举”“五举”中就包括一些参加过省试乃至殿试而被黜落的士人,这些人除了年龄上偏老之外,学识方面想来并不差。

 

责任编辑:刘永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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