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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在齐闻《韶》
来源:南京日报 | 2016-09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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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论语·述而》:“子在齐闻《韶》,三月不知肉味,曰: 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。 ” 

 

鲁昭公二十五年(公元前517年),鲁国季氏与郈氏两大贵族集团发生内讧,后来竟演变成一场政变,鲁昭公被迫出逃齐国。

 

孔子随后也跑到齐国寻求发展,“为高昭子家臣,欲以通乎景公”(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)。当时孔子三十六岁,他在齐国前后淹留了近三年,“子在齐闻《韶》”就是发生在这一时期的事情。

 

《韶》的历史

《韶》是我国上古时期最著名的宫廷舞乐之一,相传《韶》乐最初是由帝喾时期咸黑创制的,虞舜时期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,成为宫廷舞乐。 它与黄帝时期的《云门》和《大卷》、唐尧时期的《大咸》、夏禹时期的《大夏》、商汤时期的《大濩》并称为六代之乐(《周礼·大司乐》郑注)。

 

在古代典籍中,多有关于《韶》乐的记载,不过在名称上稍有不同,诸如《箫韶》(《尚书·尧典》)、《韶箾》(《左传·襄公二十九年》)、《九招》(《山海经·大荒西经》)、《九》(《周礼·大司乐》)、《大韶》(《庄子·天下篇》)等等。

 

《韶》乐主要内容是歌颂上古帝王让位于贤(尧禅让于舜,舜禅让于禹)的盛德,所以孔子说《韶》乐“尽美矣,又尽善矣”(《论语·八佾》)。

 

 

《韶》舞在鲁国 乐在齐国

鲁襄公二十九年(公元前544年),吴公子季札出使鲁国,观摩了《韶箾》舞,盛赞道:“德至矣哉,大矣!如天之无不帱也,如地之无不载也。虽甚盛德,其蔑(无)以加于此矣,观止矣。(《左传·襄公二十九年》)”

 

显然,《韶》在艺术形式上应该由舞和乐两个部分组成,可能在传承过程中两者逐渐分离,所以季札在鲁国观摩的《韶箾》只是舞蹈部分,因为《左传》在记载这一历史事件时用词是非常严谨的,季札观乐时为“使工为之歌”;而观舞时则为“见舞”。

 

由此可以进一步推断,《韶》在流传过程中,鲁国只保存了舞的部分,而齐国则保存了乐的部分,所以孔子到齐国第一次听到了《韶》乐,竟然会食不甘、寝不安。

 

春秋时期,鲁国是公认保存古代典章制度最完备的国家,但是为什么独有《韶》乐保存在齐国呢?其中自有机缘巧合。

 

《韶》乐是流传于虞舜时期的宫廷舞乐,周初分封时,虞舜的后裔被分封于陈,他们把《韶》乐也带到了陈国,并在陈国传承下来。

 

后来陈国公子完因在国内争权失利,跑到齐国避难,他又把《韶》乐带到了齐国,这样齐国才得以独传《韶》乐(《汉书·礼乐志》)。

 

 

孔子与《韶》

孔子不仅知识渊博、多才多艺,而且音乐素养也很高,能够自如地演奏乐器或与人唱和,他曾“击磬于卫”(《论语·宪问》);“取瑟而歌”退孺悲(《论语·阳货》);“学鼓琴于师襄子”(《韩诗外传》卷五);他为母亲服丧期满后,“五日弹琴而不成声,十日而成笙歌”(《礼记·檀弓》);“子与人歌而善,必使反之,而后和之”(《论语·述而》);“(《诗》)三百零五篇,孔子皆弦歌之”(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)。

 

所以他不无得意地对人说:“吾自卫返鲁,然后乐正,《雅》、《颂》各得其所。(《论语·子罕》)”可见他专门下功夫整理过《诗经》乐谱,并且能按照乐谱演奏和歌唱。

 

孔子对乐理也很精通,他与鲁国太师讨论乐理的观点颇有见地:“乐其可知也:始作,翕如也;从之,纯如也,皦如也,绎如也,以成。(《论语·八佾》)”

 

正因为他对音乐具有深刻、独到的理解能力,所以当他听到《韶》乐时居然废寝忘食,反复琢磨,从音乐到乐理、再从乐理到上古圣人至善至美的盛德。

 

《史记》在记叙此事时加了“学之”二字,言明孔子是闻而学之,身心完全沉浸其中、忘乎所以,以至于三月不知肉味。这样夸张的表述合情合理,并不令人生厌。

 

(节标题为编者附)

 

责任编辑:马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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